理事会会议制度
1、理事会每年召开二次,原则上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一次;
2、理事会主要讨论决定基金会《章程》中所列各项重大问题,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和运作中出现的问题;
3、理事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会议方能召开,理事会决定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;
4、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,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;
5、每次理事会后均要形成理事会议《纪要》;
6、每次理事会前,秘书处要作好提供会议讨论内容的材料准备,重要议题,应在会前征求理事的意见。